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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六旬老人?海安法院审结“软暴力”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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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0 22: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讯(通讯员 海法宣)一群六旬以上的老人以他人占用村集体土地为名,采用软暴力方式,向外籍贯人在本村组内经营的商铺、企业索取“土地租金”等相关费用。随着上诉期的过去,这起寻衅滋事案落下帷幕。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认为,九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并应定性为恶势力团伙犯罪。主犯程仓被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其他八名被告人亦依法受到严惩。5月30日,采访中,承办法官告之,此案在当地属于首例。

心理失衡

程仓、陈某、魏某、韩某、赵某等九人均系海安市城东镇南屏村村民,其中年龄最小的韩某60岁,年龄最长的程仓已达81岁。程仓等九人的土地于2011年之前均被征用,作为被征地农民,除两人不参加农保,选择获取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外,其余七人按照相关政策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均办理了农保或社保,每月均能享有一定的保障收入。

尽管老来衣食无忧,但看到祖祖辈辈居住的土地被征用后,外来人在这片土地上居住、经商,生意红红火火,他们感到自己获得的那点补偿太少了。这些老人因年龄原因不需外出打工,相聚闲聊的时间较多,七嘴八舌之下,他们越发感到失落、失望。同时,他们认为自己是花甲、古稀之人,只要不打死人、不打伤人,就会成为法律管理的真空地带。恶从胆生,他们商定出利用软暴力,从外籍贯人士身上谋利的生财之道。

初尝“甜头”

2012年,外地人许安租用了南屏村七组杨某的房屋经营电动车。许安起早贪黑、苦心经营,生意还算不错。平平静静地四年过去了,许安精心谋划着未来的发展。

2016年1月8日,程仓突然纠集赵某等16人至许安的电动车店,去的人有的携带凳子,有的携带农具,甚至有的带了被子和席子。他们以仓库占用村集体土地以及仓库门开在程仓祖坟上为由,采用聚众造势、滋扰、静坐、拔电动车钥匙等干扰许安正常经营,向许安强索“租金”8000元。

许安从未见过如此阵势,心中一惊,但想到自己是合法经营,又壮起胆与他们争执起来。时间越拖越久,见到如此场面,那些上门的客户为了少惹麻烦,纷纷借口而去。许安妻子为人本分,为避免客户流失,遂与参与闹事的陈某协商,请其出面打圆场。

此时,陈某以“老好人”自居,答应帮忙“周旋”。经一番讨价还价,租金从8000元降至4000元,当场予以兑付。得钱后,16个参与人平分,每人分得250元。事后了解到,16人所称的占土地、占坟头根本不成立。

不久,程仓又组织了一次几乎相同的行动。外地人章卫在南屏村租赁土地经营大理石厂。2016年1月初,程仓纠集魏某等18人接连三天至章卫经营的大理石店,以该店占用村集体土地收取“租金”为名,采用聚众造势、滋扰、静坐、阻止卸货、威胁拉电闸等干扰正常经营的方式强行索得“租金”2500元,并由参与者予以分配。

暴力升级

2016年7月11日,程仓与陆某等人合谋,纠集本村组内其他群众30余人至当地一知名玻璃厂。他们以该厂多占用村集体土地12亩,以及雨天未帮助排水致使厂围墙外的庄稼被淹为由,要求玻璃厂老板支付多占用土地的“租金”,并赔偿庄稼损失。

30余人将厂四周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二十多个人坐在厂大门外四公尺的地方,不让工人进厂上班,还有的躺在地上,阻止汽车进出。此时,玻璃厂内有生产的设备及待出库的玻璃。老板见形势不对,担心延误产品出货,又害怕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立马向公安报警。

民警到现场后,劝说程仓等人离开,程仓不听,反而破口大骂民警,还躺在地上装病。120救护车来了,其又不上车,前后大约闹了4个小时左右。

经调查核实,玻璃厂并未多占土地,且厂围墙外的土地早就被政府征用了,当地老百姓本不该种庄稼,玻璃厂也没有排水的义务。

故技重演

2016年10月,程仓等人又以牛鸿经营的大理石厂占用村集体土地为名,向牛鸿提出收取“租金”,采取类似软暴力方式强行索得人民币600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间,程仓又继续向牛鸿索要“租金”,牛鸿为免灾,违心支付“租金”6000元。

2016年以来,程仓还纠集村里10多名老年人,至外地人陈庆经营的电动车店,以陈庆承租他人的房屋租金太低为由,要求协同出租方与陈庆重新协商租赁合同,将租金予以上浮。程仓等人借助如此荒唐理由,采取上述类似手段软磨硬缠强行向陈庆索取人民币11100元,程仓等人从中分得4100元。

2017年7月10日,程仓又以类似手段再次到陈庆经营的电动车店滋事,陈庆迫于无奈,再次支付“租金”10000元,程仓从中获利1500元。

后悔晚矣

庭审中,九名已至迟暮之年的老人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公诉人向法庭展示了几组视听资料录像及书证照片等证据,播放的录像中,九名被告人在案发现场与被告席上判若两人。施行犯罪行为时,他们嚣张跋扈,肆意妄为。他们有的“义愤填膺”地充当“执法者”,有的大肆宣讲,有的干脆躺在地上耍无赖……而此时,他们却耷拉着脑袋,小声哭泣,悔不当初。   

被告人程仓在最后陈述中称,自己已过耄耋之年,上厕所也要人搀扶,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家,请求法庭能从轻处罚。

一位旁听过庭审的老人,现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老年人本应是明事理、辨是非、德高望重的,但不知从何时起,少量老年人成了一个惹不起、躲不掉的群体,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也是老年人的悲哀。老年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犯了错误,触犯了刑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公正判决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利用老年人年老体弱、他人不敢碰的心理,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多次采取聚众造势、滋扰、静坐、拔钥匙、威胁拉电闸、躺在地上阻止卸货或通行等软暴力方式,向他人索要钱财,形成了以程仓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考虑到被告人程仓实施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他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九名被告人均已退赃,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或有所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在上诉期内,九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法官点评】

本案中,被告人程仓等人并未直接以硬暴力方法阻碍商铺、企业生产、经营,而是利用老年人年老体弱、他人不敢碰的心理,多次采取聚众造势、滋扰、静坐、威胁拉电闸、躺在地上阻止卸货或通行等方式间接妨碍生产经营,以达到向他人索要钱财之目的,其行为符合上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软暴力的特征。法院确认被告人程仓等人的行为性质属于软暴力是正确的,并为认定九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恶势力团伙犯罪奠定了基础。

本案主要涉及涉黑涉恶法律规则的历史沿革和软暴力适用问题。当前,国家对于涉黑涉恶类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空前,并及时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该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势在必行。本案的发生提醒人们,在扫黑除恶新形势下,应擦亮眼睛,警惕身边的黑恶势力及其软暴力犯罪行为,遇到该类情况应当及时亮出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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