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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市级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财政局督促职能划出部门和单位、撤销部门和单位与职能划入部门和单位或新组建部门协商一致,提出预算指标划转方案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市财政局接到单位申请后,按规定流程办理审批和划转手续,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涉改单位和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指标划转工作已接近尾声,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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