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9名,派遣到海安市人民法院等九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 39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562元/月,以后随我市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岗位01、04:高中及以上;
岗位02、03、05~11、15~25大专及以上;
岗位12~14:本科及以上;
4. 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户籍要求:限海安户籍;
6. 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岗人员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岗位01、10、11须提供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
6.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示。
7.准考证领取: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8.考试时间:
笔试:2018年9月23日,面试:2018年9月27日;
岗位01:技能测试:2018年9月25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岗位01、02、05~25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岗位03、04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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