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通讯员 杨月如 记者 万承源)醉驾撞上绿化隔离带,交警到现场处置时,竟然扇打交警耳光。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危险驾驶、妨碍公务案,被告人方某(化名)因犯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获刑。
方某是某保险公司营管处职工。2018年5月21日晚,方某应邀与朋友到某饭店聚餐。席间,方某经不住朋友哄劝喝下半斤白酒,但其自信没有问题,未找代驾,直接开车离开酒店。
当日晚21时26分许,方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长江路与宁海路交叉路口时,撞上道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致车辆受损。
8分钟后,接到110指令,交警陈某、储某前往上述事故地点处警。在处警过程中,交警发现方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依法要求方某接受呼气酒精含量检测。
此时,失去理智的方某拒不配合,打落民警陈某手中的酒精呼气检测仪,并打其耳光,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其间,执法记录仪录下了方某妨碍公务的行为。
随即,交警将方某强制带往物证检验室检验,检验结果为方某被查获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8.9mg/100ml。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轿车,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碍公务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方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方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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