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5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储慧文 花卉 吕群)“法院能够兑现悬赏奖金,说话算数,今后我会继续努力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搞好执行工作。”日前,一举报人收到海安法院转来的悬赏奖金后由衷说道。
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海安法院判决王某某偿还借款二十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五年来,执行干警多次到其住处找寻未果。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申请人黄某某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悬赏寻找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下落。
今年3月23日清晨,在悬赏公告发出一个月后,海安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执行局干警立即通知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海安火车站,将被执行人一举抓获。
据悉,近年来,针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等问题,海安法院积极推行悬赏方式。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令,并确定最高悬赏金额。法院经审核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各种平台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的钱财线索。为解决高额悬赏金问题,申请执行人可选择支付一定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悬赏保险,执行到位后高额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海安法院副院长周国庆表示,设置“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不仅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减轻成本负担,同时可以发动全社会力量“查人找物”,最大程度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推动执行工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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