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郭小川 通讯员 卢锋)14日,省政府发出《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
通知说,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划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划,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另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在5月14日下发的《省政府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显示,海安撤县建市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海安市自行解决。同时,江苏省政府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海安撤县建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海安总面积1184平方公里,总人口96万,拥有国家级开发区、省级高新区、省级滨海新区、省级商贸物流园区、中国和意大利国际合作园区各1家,是全国知名的教育之乡、装备制造之乡、纺织之乡、茧丝绸之乡、建筑之乡。去年,海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亿元,多项指标增幅位列南通全市前列。
海安撤县建市后,南通市所辖行政区域变为市区的有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和海门市“一县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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