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我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是南通市首批开通的10个受理点之一,现已全面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证件办理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证件有效期限为5年,在海港澳台居民可到我市公安机关受理点进行申请办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尝鲜”申领
9月4日上午,在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证窗口,印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字样的蓝色标识牌清晰醒目,来自开发区惠民寺的妙善师傅来此办理手续。妙善师傅是香港人,2009年来到海安,得知港澳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的消息后,她便第一时间前来办理。
“生活中的一些APP应用,常会因为无法实名认证而操作不了。以往购买机票、高铁票等,即使在网上订票,仍需到现场排队取票。有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网络订票后在自助机上直接取票,省去了很多麻烦。”妙善师傅说,“有了居住证,还可以享受注册网络账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很多便利服务,以后在海安生活就方便多了。”填写资料、拍照、录入指纹等,只用了短短半个小时,她就完成了办证申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出台,让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从8月29日开始,就陆续有人向我们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曲塘镇、城东镇有不少台资企业的台胞,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方面需求较大。”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户籍民警丁正珠介绍说。
完善同等待遇 提供多项便利
根据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时须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在内地(大陆)享受乘坐国内航班和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9项便利。这些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提供越来越多的便利。
目前各用证部门、行业、单位配备的居民身份证专用阅读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免费升级软件,升级后即可读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芯片信息,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事务。(卢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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